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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大羽:全面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16-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发挥检察文化在促进和谐、凝聚力量、激励斗志、陶冶情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体现检察机关的价值取向和检察官的价值理念,这是我们各级检察机关所面临的新课题。下面,笔者结合实践谈一些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关于检察文化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近年来,我们大安市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检察文化在凝聚干警精神、构筑共同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方面的统领和服务作用,坚持用先进的文化理念引领人,浓郁的文化氛围陶冶人,鲜活的艺术形式感染人,初步形成了体现法治特征、突出检察特点、反映和谐要求、具有大安特色的检察文化,实现了干警素质提升和检察工作升位的双丰收。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具体措施,确保检察文化建设有序推进。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前进的动力。解决干警的思想认识问题,是全面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我们通过召开党组会、干警动员大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和教育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调动干警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加强组织领导,我们成立了检察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亲自挂率,其他党组成员分兵把口,明确具体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研究制定了《大安市检察机关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文化的内涵、主题、结构和载体,确立了检察文化的建设主题、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为全面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深入挖掘历史,总结提炼内涵,打造大安检察独有的特色文化。检察文化不是理论,不是装饰,更不是时尚,而是人性化管理的标志和升华,让干警从内心认可和拥护检察文化,从而不断提升软实力和整体工作水平。我们结合大安历史地域文化,努力打造大安检察独有的特色文化。一是打造精神文化。精神文化是检察文化的灵魂,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重在培育检察精神文化。首先我们在干警中征集确立了“忠诚、厚德、崇法、为民”的八字院训和院标。总结提炼了四种精神。即:“龙的精神”——信念坚定,勇往直前;“水的精神”——智者如水,公平公正;“莲的精神”——清廉高洁、勇毅坚贞;“桥的精神”——检民融洽,党群和谐。确立了四字理念。即:“度”的法治理念。尊重法度,遵守制度,公正执法有度,内部管理有度,维护法律尊严,实施管理有章。“为”的工作理念。事业有为,敬业有为,执法有为,专业有为,服务有为,竞争有为,敢为会为。“泊”的品格理念。品格如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淡泊名利,宁静致远,安于奉献。“爱”的情操理念。秉赋博爱,爱家、爱检、爱国、爱民、爱党。三是打造物质文化。物质文化建设是检察文化建设的基础。我们根据检察事业发展的需要和经济条件的许可,稳步推进检察物质文化建设,不断改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和工作待遇,向社会展示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主要是念好“优”、“精”、“高”三字经。“优”:就是要用优雅的工作环境,以浓郁的文化氛围陶冶人。“精”:就是要用优良的物质装备,提高执法效益和效率。“高”:就是要用高端的科技手段,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工作水平。

  (三)构筑文化阵地,创新活动载体,增强检察文化建设实践效果。在检察文化建设过程中,我们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活动载体,着力把检察文化的内容进行多样化渗透,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得到启迪。我们把“简捷、规范、创新、突破”作为文化建设的原则,追求参与上的广泛性、形式上的新颖性、实践上的群众性、过程上的规范性、效果上的品位性,让广大干警参与进来,活跃其中,增加情趣,悟出道理,不断提高。一是打造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我们把文化建设的理念融入到“两房”建设当中,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着力营造一种简约明快、质朴务实的检察文化氛围。规划建设了誓词碑、院训墙、清心亭,按楼层设置了以史为鉴、廉政建设等四个板块的文化长廊,在办公室、会议室、职工食堂等场所悬挂名言警句和赏心悦目的字画,让干警在工作生活当中、在举手投足之间,都能感受到文化气息,体会到责任重大,领悟到使命光荣。同时,在信封、水杯、纸抽、宣传材料等各种宣传介质、工作资料上都使用统一标识,潜移默化地传递我院的检察文化理念和品牌形象。此外,我们还建立了荣誉室、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浴室、健身房、篮排球场等文化设施平台,着力营造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筹备成立了大安市检察官文联,并组建多个兴趣小组,结合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和重大节日,积极开展书法笔会、演讲比赛、书画摄影展、乒乓球赛、打靶比赛、检察官集体宣誓、院史教育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并积极参加上级院和市里组织的各项活动,有多件书画作品入选高检院、省院以及全市书画摄影展并获奖,干警庄京花创作的楹联获得“中国检察官文联第二届‘迎新春、送文化’活动”春联作品三等奖,在市直机关组织的篮球赛上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通过举办和参加各种文体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干警奋发向上、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爱岗敬业的精神。三是注重体现人文关怀。以人为本是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我们以检察人员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把文化要素融入到各项工作当中,时时体现人文关怀,处处彰显人文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责任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在生活上关心干警,切实解决干警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干警婚丧嫁娶、子女入学就业等重大事项上给予关爱,让干警体会到组织的温暖;在干警生日、生病、体检等细微处体现组织的关怀,解除后顾之忧;在工作上爱护干警,重视人、理解人、尊重人,进一步增强干警从事检察工作的热情,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在政治上关注干警,把每个干警放在合适的位置上,努力为干警搭建发展的平台。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发挥检察文化建设约束作用。近几年来,我们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结合省院推进的标准化建设、人权司法保障建设年、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原有的各项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和完善,并将涉及干警行为规范、机关工作秩序等六类25项制度编制成《大安市人民检察院规章制度汇编》下发至干警手中,实现了一切人员都在纪律中,一切行为都在约束中,一切执法都在监督中。制度建立了,不是印在书上,挂在墙上,而是落实在行动上。为了确保这些制度发挥应有作用,院党组成员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同时,要求政治部和纪检监察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并做到奖优惩劣,赏罚分明。

  我们还注重发挥检察文化在引导向上、凝聚力量、激励士气、约束规范、陶冶情操等方面的作用,通过有声有色的文化载体,使检察文化与检察业务工作、检察队伍建设深度融合,促进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2012年以来,我院先后被高检院评为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先进单位”; 被省文明委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全省文明单位”;被省检察院评为“文化特色院”、“标准化建设示范院”、“两房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反贪工作十佳基层院”、 “全省反渎工作先进办案单位”、“民行工作十佳基层院”、“教育培训工作先进基层院”、“舆情工作先进单位”,并记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各两次。

  二、关于基层检察机关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们大力实施“文化育检”战略,在检察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在实践中,由于受地域、经济、文化传统等各种综合因素的影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检察文化重视不够、对检察文化内在本质把握不准、检察文化建设存在表层化、功利化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认识存在误区。应当说,多数检察干警对检察文化建设的认识是明确的,领导也是重视的。但也有一些干警对检察文化建设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检察院只要能加强政治和业务方面的学习,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不出乱子就可以了;还有部分人认为开展检察文化活动是对正常工作秩序的冲击,是浪费时间,是不务正业;也有一些人认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美化机关环境、建设文化活动设施、开展检察文化活动是奢侈,是浪费,是搞花架子,是形象工程等。

  2、缺乏精神内涵。在检察文化当中,物质文化只是检察文化的载体,精神文化才是检察文化的核心内涵。检察机关的物质文化建设的目的是为检察文化建设提供基础,并使它成为承担精神文化的载体,物质文化的建设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然而实际工作中,一些人往往把检察文化建设等同于机关环境的美化和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没有深入挖掘检察文化的精神内涵,使检察文化建设偏离了正确方向,趋于形式,流于肤浅。

  3、特色不够明显。检察文化既有共性的一面,也应有其鲜明的个性特征,这正是检察文化具有无限的生命力,对检察干警具有巨大的号召力、感召力的根源所在。但是,在推进检察文化建设过程中,尤其是促进本院精神的形成中,尚未注重体现自身特点、历史渊源和发展趋势,趋于一般化,盲目照抄照搬,个性不明显。这不利于创造以人为本的人文氛围,不利于激励全体干警努力工作,更不利于提高检察院和检察官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三、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检察文化建设是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和谐社会要求有健康的文化和优秀的群体来支撑,这就是和谐社会对检察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我认为,现阶段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

  1、检察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检察队伍建设的根本,也是检察文化建设的基石。领导者要“以人为本”,尊重人的个性,营造一个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的工作氛围,最终实现“无为而治”的管理境界。当前检察事业的发展,其真谛在于实现干警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无为”的目的,正是最大限度鼓励干警的积极性,发挥其潜能,使领导者的“无为”促进被领导者的“有为”。一是在生活上关心干警,体现人文关怀,切实解决干警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工作中的后顾之忧;二是在工作上爱护干警,重视人、理解人、尊重人,进一步增强干警从事检察工作的热情,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在政治上关注干警,把每个干警放在合适的位置上,努力为干警搭建发展的平台。四是在素质上提高干警,要经常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各方面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政治水平和专业技能,实现由经验型到专家型的转变。

  2、检察文化建设必须贯穿为民理念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不仅是检察机关的核心价值理念,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检察机关的基本要求。因为,检察文化建设离开了公正为民的执法理念,检察实践活动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同时,检察实践又能体现检察文化建设的效果,丰富检察文化的内容,提升检察文化的魅力。检察文化建设与检察实践活动是相互交织共同发展的,所有的检察文化活动都要围绕公正为民这一主题来开展,否则,检察文化活动也失去了意义。

  3、检察文化建设必须突出实践特色 

  基层检察院作为检察机关的基本组成部分,承担着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具体检察实践工作,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要使检察文化建设取得实效,只有立足基层,才能创造出生命力旺盛的文化精品,使检察文化建设更加丰富多彩,使检察文化建设更加繁荣昌盛。

  4、检察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与时俱进 

  检察文化既是历史的, 也是现实和发展的。社会的变革和法治步伐的推进, 必然带给我们新的思想、新的要求, 在已经成型的文化体系中加入新的元素使其适应成长的需要是明智的选择。检察文化建设之所以能够起到很好的作用,其价值不在于其形式本身,而在于其内部蕴藏的先进性。检察文化具有鲜明的动态性,是时代精神的反映,是时代精神在检察系统的具体化。我们在检察文化建设中,顺应时代前进的步伐,用科学发展的眼光指导检察实践,把创新作为文化育检的重要内容,贯穿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加强检察官文化修养,促进公正文明司法。

  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实践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只有始终立足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不断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才能实现干警文化品位和道德品位的提升,才能实现干警知识层次和创新能力的提升,才能实现干警规范文明执法水平的提升,使文化魅力真正转化为法律监督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是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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