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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怎样解开当事人“法结”与“心结”?效果如何?
时间:2021-10-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检察机关创新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一些信访案件历经多年,深层次矛盾问题累积交织,单靠检察机关力量往往难以根本解决。为此,最高检全面推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村(居)委会代表以及专家学者等担任听证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疑难、争议问题开展针对性听证,共同释法说理,促依法办理、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等形成合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真实可感。


 


 

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的办案效果如何?如何能够使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在接受记者采访中,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副厅长黄卫平谈及近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的周某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很有感触。申诉人周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周某不服,先后多次申诉。 


 

“为化解周某的‘心结’,我们专门邀请了5名具有法学专业知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经过这次听证会,申诉人有机会当面提出‘证人能够记住三张涉案人民币冠字号’等问题的质疑,并得到了充分的解释说明,消除了周某一直以来心中的疑惑。”作为听证会主持人,黄卫平感到欣慰。他认为,邀请专门研究刑事法律的专家学者、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听证,能够抓住案件争议的焦点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论证,也往往容易被申诉人接受。 


 

每一起申诉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如何在充分发挥听证员作用、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申诉结论的同时,将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减压阀”的效能最大化,切实做到打开申诉人的“法结”与“心结”?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子简向记者讲述了他曾办理过的一起案件:刘某儿媳产下的女婴在出生三天后因病夭折。刘某等十余名家属两次到医院“讨说法”,情绪激动下打砸了医院设施,还对赶到现场的民警拉扯、啃咬,导致6名警员不同程度受伤。 


 

“经查明,刘某等人的行为确已涉嫌犯罪,但如果就此批捕,可能导致刚刚经历丧女之痛的家庭又一次陷入不安;如果不捕,家属可能还将继续与医院缠闹。这时,我们决定启动公开听证,请公安、医院、律师及犯罪嫌疑人家属各方公开说说想法。” 


 

在各方发表意见后,周子简说了这样两句话:“第一句是对家属和律师说的,这家人到上海居住十多年了,之所以到这里生活、打工,把第二代、第三代带到这里成长、出生,是因为这里有良好的治安环境,这样的环境离不开公安人员的日夜守卫,所以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任何时候都不容侵犯。第二句是对民警和医生说的,在座大多数人都有孩子或希望早日有孩子,但很少有人会经历丧子之痛,在这样的情感落差下与医院进而与民警发生冲突,与那些无视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暴力袭警的妨害公务案有所区别。” 


 

听证会结束后,刘某等人当场主动请求向公安机关受伤人员道歉,当天又与医院达成和解。 


 

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应听证、尽听证”,2020年组织控告申诉案件公开听证4272件,是2019年的3.4倍,听证后当场表示息诉息访的占67.6%;今年1月至8月组织公开听证5036件,是去年同期的2.2倍,听证后当场表示息诉息访的占73.4%。 


 

“最高检设立公开听证制度的初衷是为了最大限度保证公平正义,彻底解决申诉人内心的疑惑,绝非形式化审查。建议最高检分别选择支持和不支持申诉的典型案件予以发布,凸显公开听证的公开性和客观性,为今后办案提供更好借鉴。”浙江理工大学法律系副主任郑旭江在肯定检察机关工作的同时,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对于全国人大代表,河北柏乡国家粮食储备库党支部书记、主任尚金锁来说,令其印象深刻的是,今年以来,最高检部署开展常态化“简易公开听证”,在接待来访群众的同时,就地组织召开听证会。 


 

“‘简易公开听证’更好地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于打开申诉人‘法结’、解开‘心结’,促进信访矛盾在接访时就能及时有效化解非常关键,有助于引导申诉回归理性表达诉求轨道。这是将以人民为中心落到检察为民办信实事中、用心用情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的具体体现。”尚金锁代表对检察机关的这一努力表示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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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检察日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检察机关创新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一些信访案件历经多年,深层次矛盾问题累积交织,单靠检察机关力量往往难以根本解决。为此,最高检全面推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村(居)委会代表以及专家学者等担任听证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疑难、争议问题开展针对性听证,共同释法说理,促依法办理、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等形成合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真实可感。


 


 

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的办案效果如何?如何能够使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在接受记者采访中,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副厅长黄卫平谈及近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的周某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很有感触。申诉人周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周某不服,先后多次申诉。 


 

“为化解周某的‘心结’,我们专门邀请了5名具有法学专业知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经过这次听证会,申诉人有机会当面提出‘证人能够记住三张涉案人民币冠字号’等问题的质疑,并得到了充分的解释说明,消除了周某一直以来心中的疑惑。”作为听证会主持人,黄卫平感到欣慰。他认为,邀请专门研究刑事法律的专家学者、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听证,能够抓住案件争议的焦点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论证,也往往容易被申诉人接受。 


 

每一起申诉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如何在充分发挥听证员作用、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申诉结论的同时,将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减压阀”的效能最大化,切实做到打开申诉人的“法结”与“心结”?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子简向记者讲述了他曾办理过的一起案件:刘某儿媳产下的女婴在出生三天后因病夭折。刘某等十余名家属两次到医院“讨说法”,情绪激动下打砸了医院设施,还对赶到现场的民警拉扯、啃咬,导致6名警员不同程度受伤。 


 

“经查明,刘某等人的行为确已涉嫌犯罪,但如果就此批捕,可能导致刚刚经历丧女之痛的家庭又一次陷入不安;如果不捕,家属可能还将继续与医院缠闹。这时,我们决定启动公开听证,请公安、医院、律师及犯罪嫌疑人家属各方公开说说想法。” 


 

在各方发表意见后,周子简说了这样两句话:“第一句是对家属和律师说的,这家人到上海居住十多年了,之所以到这里生活、打工,把第二代、第三代带到这里成长、出生,是因为这里有良好的治安环境,这样的环境离不开公安人员的日夜守卫,所以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任何时候都不容侵犯。第二句是对民警和医生说的,在座大多数人都有孩子或希望早日有孩子,但很少有人会经历丧子之痛,在这样的情感落差下与医院进而与民警发生冲突,与那些无视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暴力袭警的妨害公务案有所区别。” 


 

听证会结束后,刘某等人当场主动请求向公安机关受伤人员道歉,当天又与医院达成和解。 


 

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应听证、尽听证”,2020年组织控告申诉案件公开听证4272件,是2019年的3.4倍,听证后当场表示息诉息访的占67.6%;今年1月至8月组织公开听证5036件,是去年同期的2.2倍,听证后当场表示息诉息访的占73.4%。 


 

“最高检设立公开听证制度的初衷是为了最大限度保证公平正义,彻底解决申诉人内心的疑惑,绝非形式化审查。建议最高检分别选择支持和不支持申诉的典型案件予以发布,凸显公开听证的公开性和客观性,为今后办案提供更好借鉴。”浙江理工大学法律系副主任郑旭江在肯定检察机关工作的同时,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对于全国人大代表,河北柏乡国家粮食储备库党支部书记、主任尚金锁来说,令其印象深刻的是,今年以来,最高检部署开展常态化“简易公开听证”,在接待来访群众的同时,就地组织召开听证会。 


 

“‘简易公开听证’更好地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于打开申诉人‘法结’、解开‘心结’,促进信访矛盾在接访时就能及时有效化解非常关键,有助于引导申诉回归理性表达诉求轨道。这是将以人民为中心落到检察为民办信实事中、用心用情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的具体体现。”尚金锁代表对检察机关的这一努力表示充分肯定。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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