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桂林城郊检察院召开工作推进会议,会上黄春红副检察长传达了市委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比服务、党员自评,比奉献、党员互评,比成绩、领导点评,比实效、群众评议”的“四比四评”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的有关通知,并结合该院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部门党员同志要把“四比四评”活动贯穿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过程,明确活动主题,优化活动方式,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服务人民群众,发挥党员作用。
二、在本职岗位中佩戴党员标识,公开党员身份,时刻提醒自己的党员身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围绕“政治坚定、规矩意识、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带头工作、关心集体、扶贫帮困、遵纪守法、文明家风、弘扬正气”等10项内容开展党员服务承诺活动,强化党员奉献意识。
三、党员干部要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清单,并通过党务公开栏、网上政务平台定期晒出成绩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设立党员先锋岗,以先进为榜样,无论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铭记自己的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为群众服务,用实际行动树立共产党员先锋形象。
四、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工作分析会、评议会等方式,全体党员按照每季度自评、半年互评、领导随时点评、群众一年评议一次的要求,开展党员评比,在开展“四评”过程中要注重查找差距、找准问题。
会议最后,诸葛旸检察长强调,“四比四评”活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让群众满意的重要载体,也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年终党建绩效考评的重点内容之一,全体党员应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一名让群众满意的优秀共产党员。